各位老师怎么了,都在那里断章取义。文中的“身份证”并不是指今天我们外出时必须携带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”。代表证等也是指当时开会时的代表证。这些东西都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东东,在这一点上应该没有什么值得商榷的。唯一的出入是,将这些东西划入票证是否可行?我认为:票证,是计划经济时期相关职能部门发行的用于购买相关物品的凭证。这是一种分配制度和分配权力的象征,不是所有那时期发行的带有“票”或“证”字样的东西都可以划入票证的范围。比如邮票、车票等只要花钱都可以买到的东东,是不能划入票证的范围的,而向代表证等物品,则是一种身份的证明,证明你可以参加某个会议,类似某个会议的入门证,因此更不具备票证的性质。说实话,我认为这篇文章好就好在,他提出了“边缘化票证”这一说法,从而将其作为一个议题放在了我们的面前,引起了我们的重视。而对文中的观点,我基本不认同。但“边缘化票证”这五个字,就足以使我将其加入精华文章的行列。我没有专门研究过这个课题,希望哪一位老师能系统的研究一下,这对票证收藏届是有很大的意义的。
徐卫星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50号内6-1-2西 主集粮票,兼集钱币、邮票、计划经济时期票证等纸质收藏品。 邮编:255021 电话(微信)15564473110 建设银行:62170021600088853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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